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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引进人才中期和首聘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人:林利 阅读: 次 发布时间:2022-06-29 来源:

各教学院部: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青理工校发〔2018〕4号,以下简称校发〔2018〕4号文件)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做好人才的中期和聘期期满考核,更好发挥人才作用,人事处拟组织引进人才中期和聘期期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至2022年7月底,按校发〔2018〕4号文件引进且未参加三年中期考核和首聘期期满考核的各类人才。

二、考核程序

(一)省部级及以上专家和专家团队成员由学校组织中期考核

1.人才本人下载并填写《青岛理工大学人才考核登记表》;

2.所在学院根据人才协议约定对人才进行中期考核初评,并形成考核意见报人事处;

3.人事处组织专家对人才进行中期考核。

(二)第五层次人才由学院组织首聘期期满考核

第五层次人才参加学院组织的首聘期期满考核,程序如下:

1.人才本人下载并填写《青岛理工大学人才考核登记表》;

2.所在学院根据人才协议约定对人才进行首聘期期满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报人事处备案;

3.人事处对人才考核情况进行复核。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1.各教学院部须严格按照人才签订的协议进行考核,须经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认定。

2.泰山学者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已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中期或首聘期期满考核的,学校此次不再重复进行考核。

3.各学院请于2022年7月11日前完成考核,并于7月11日下午5:00前将《考核登记表》和《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qdlgrc@163.com邮箱,纸质盖章版报综合服务楼701人才工作办公室。

4.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都思彤,联系电话:85071082。

 

 

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人才考核登记表

      2.青岛理工大学人才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22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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