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青理工校发〔2018〕4号,以下简称校发〔2018〕4号文件)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做好人才的中期和首聘期期满考核,更好发挥人才作用,人事处拟组织引进人才中期和首聘期期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至2022年7月底,按校发〔2018〕4号文件引进且未参加三年中期考核和首聘期期满考核的各类人才。
二、考核程序
(一)省部级及以上专家和专家团队成员由学校组织中期考核
1.人才本人下载并填写《青岛理工大学人才考核登记表》;
2.所在学院根据人才协议约定对人才进行中期考核初评,并形成考核意见报人事处;
3.人事处组织专家对人才进行中期考核。
(二)第五层次人才由学院组织首聘期期满考核
第五层次人才参加学院组织的首聘期期满考核,程序如下:
1.人才本人下载并填写《青岛理工大学人才考核登记表》;
2.所在学院根据人才协议约定对人才进行首聘期期满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报人事处备案;
3.人事处对人才考核情况进行复核。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1.各教学院部须严格按照人才签订的协议进行考核,须经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认定。
2.泰山学者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已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中期或首聘期期满考核的,学校此次不再重复进行考核。
3.各学院请于2022年7月11日前完成考核,并于7月11日下午5:00前将《考核登记表》和《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qdlgrc@163.com邮箱,纸质盖章版报综合服务楼701人才工作办公室。
4.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都思彤,联系电话:85071082。
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人才考核登记表
2.青岛理工大学人才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