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意见》(鲁人发[2005]1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1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05年度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人函 [2005]14号)、《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安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2005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2005年8月31日前事业编制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2、职称外语考试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取得合格证、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3、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
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取得学士以上学位,1990年及以后取得规定的合格学历人员且年龄不满40岁的申报晋升教授、副教授,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否则按破格申报。取得后学历为合格学历不满三年者,按破格申报。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评副教授仍作为自然晋升。
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任现职务必须满五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硕士毕业必须满两年,本科、专科学历的任初职必须满四年,其中中专、高中学历晋升实验师、专科学历晋升工程师任初级职称满5年;教师外系列申请初级职务,大专毕业工作要满三年,中专毕业工作要满五年。
4、政治思想好,教学和工作质量高,近五年年终考核都在称职以上,其中年终考核有优秀者,其他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的人员,必须在任现职以来系统地承担过二门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必须是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二门课。有关任教课程由教务处确认。
申报晋升高级职务的,一般要有三到五项相应学科核心期刊及以上高级专业期刊排名第一的论文或专业论著。核心期刊由科技处确认。
教师系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平均达到240学时;晋升思想政治学科高级职务的,要求教学工作量年满100学时;其他系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要求工作量饱满。
5、申报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对于新引进的高校教师,需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和符合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学历条件。
6、取得相应后学历,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学专业必须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除外)。取得后学历不满三年者,按破格申报。
7、普通高等学校1970—1976入学的毕业生,国家承认其学历为大学普通班毕业,可按有关规定申报、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
8、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申报,不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不能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参照教育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破格指导条件(试行)》执行,教师外系列参照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执行。
9、在校工作期间,申报晋升中级职务的年轻教师,本科学历的必须有两年兼职班主任经历且考核合格;硕士学位的需有一年兼职从事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或实验室、行政管理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申报晋升副高级职务的教师,在中级职务任职期间,需有两年兼职班主任经历且工作合格。胜任双语教学的教师,其他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二、评审程序和办法
1、校直各教学部门成立教师系列评审推荐小组,由行政领导担任组长,评审推荐小组成员一般由5—9人组成,负责按本通知要求评议审查本部门申报人的材料,尤其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中教学、科研情况的真实性,对申报人的全面情况进行考核鉴定,组长签字填写评审推荐意见,排出推荐次序。评审推荐期间在本部门公示申报人的材料。
评审推荐小组成员名单由负责人签字报人事处备案,否则部门评审推荐结果无效。
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小组由学校负责组建。
2、继续实行个人申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进行申报。申报教师系列职称的须认真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党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申报非教师系列职称的须认真如实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该表作为评委会评审的主要参考材料,如有失实,相关责任由申报人自己负责。
3、依据申报人的全面业务情况和现实表现情况,参照相应职务系列的任职条件,结合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岗位设置原则、结构比例和2005年核定给我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将名额分配到各评审推荐小组。
4、自然晋升教授、破格晋升教授和副教授、破格晋升教师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论文、著作的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5、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采用个人述职,申报人与评委见面,向评委会介绍自己任现职以来的全面业绩和成果情况的办法。
6、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涉及本人和亲属申请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得出任当年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
7、加强民主监督,实行岗位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公开述职、公开成果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和异议期制度。若有不实者被举报,经查实,取消资格,按教育厅规定三年不得参评,所缺名额从落选名单中取票数较多者进行抵补或差额投票(差额为1)选定。
三、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1、关于职称外语问题
(1)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凡相应系列评审中有外语要求的,均须取得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2005年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的成绩一般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人事部办公厅200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2005年度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2005年之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仍按原规定执行,省人事厅和教育厅在评审过程中高评委掌握的外语成绩为60分。
2、关于山东省教育厅的职称系列问题
我校具有教师和实验技术系列的中级职务评审权和教师系列副教授评审权,其他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的职称系列进行评审推荐。现从事教学实验工作已晋升工程技术系列职务的人员,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按现在的实验技术系列进行改系列评审。现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已晋升工程系列职务的人员,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按现在的科研系列进行改系列评审。
因组织安排或工作需要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需改变的,在新岗位工作一年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聘任新岗位相应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改聘前后的任职年限连续计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待遇不变,但是不能办理任职资格证书。如果要办理任职资格证书,需提供所有评审材料参加该系列评委会评审。
3、关于评审收费问题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有关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交评审费360元;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交评审费260元。参评人在各学科组召开评议推荐会前,将评审费教人事处师资科(9月16日前)。不交评审费的不能参加学科组评议推荐。
4、关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后的服务期问题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从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起,要在我校工作5年以上才可调离。
四、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2005年9月6日上午8:30布置职称评审工作;同时各部门到校园网上下载《高等学校、党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和有关填表说明,在本部门布置职称评审工作并组织申报;
2005年9月9日各部门报送《高等学校、党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
2005年9月13日向省教育厅报送学校设岗方案和组建有关各级评委的报告、软盘;
2005年9月16日向各学科组分配推荐名额,各学科组召开评议推荐会;
2005年9月20日各学科组报送参评人员的各种材料及学科组的评议推荐结果;
2005年9月28日学校召开教师以外系列的评审会;
2005年10月10日、11日学校召开教师系列的评审会;
2005年10月14日学校评审通过人员到人事处师资科报送有关上报材料和备案材料,并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2005年10月16日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有关系列的评审材料。
五、组织领导
各部门有关学科组要严格按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进行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材料,如有延误,由部门负责。
六、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评审一览表本人和部门负责人必须签字。
附件一:
高等学校党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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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等学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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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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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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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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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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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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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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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表格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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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高级(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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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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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报送材料和备案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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