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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岗位聘用聘期期满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林利 阅读: 次 发布时间:2023-04-14 来源:

各职能部门、教学院部、直属单位,临沂校区: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青理工校发〔2018〕32号)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启动第二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的工作方案》,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岗位聘用聘期期满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

2022年度内聘期期满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其业绩成果截至聘用合同聘期期满日期。专任教师岗位聘期未满提前完成考核任务的,经申请批准后,可参加此轮考核,其业绩成果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等次及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是在综合德、能、勤、绩、廉基础上,重点考核岗位工作实绩,全面、准确确定被考核者的考核等次。具体考核内容为《青岛理工大学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各级各类岗位职责、任期目标以及教职工个人岗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

(二)期满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1.给学校的声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者使学校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3.出现教学事故,被校教务部门通报处理的,或教学综合考评结果为不及格的;

4.在聘用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背聘用程序的,经查实为无效聘用的。

(三)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聘、调整岗位、低聘及解聘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或晋聘,不合格的在下一聘期不能申报同层次级别及以上岗位,应予以调整岗位、低聘或解聘等。

三、考核组织

(一)学校考核委员会负责全校各类岗位聘期考核的组织领导及政策制定、考核结果审定等工作。

(二)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方案的制定、全校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调度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按照谁聘用谁考核的原则,确定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组织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负责管理五级、六级岗位的考核。

2.人事处负责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的考核。

3.学生处会同相关部门、学院负责辅导员岗位的考核。

4.各教学院部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四级及以下岗位(含在本单位兼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考核。各教学院部聘期考核工作小组由部门负责人和一定数量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少于7人。

5.各辅助系列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列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的考核。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负责实验技术、工程技术系列岗位的考核,图书馆牵头负责图书档案(含编辑出版)系列岗位的考核,财务处牵头负责会计审计系列岗位的考核,后勤管理处负责卫生幼教系列岗位的考核。

6.各二级单位负责本部门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的考核。

7.各教学院部、各辅助系列聘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发生变化的,须报人事处备案。

四、考核程序

(一)填报阶段

1.各单位要依据考核范围确定本单位参加此次考核的人员名单及考核系列、考核岗位,不能确定者可联系人事处依据所签合同予以界定。

2.期满考核人员总结聘期工作,填写聘期考核表,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所在二级单位审核(考核完毕后原件返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申请提前参加本次考核的,需填写《聘期内提前考核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教学院部同意后提报上述材料。

3.党政管理干部兼职专业技术岗位的,需填写相应教师(或辅助)系列岗位和管理岗位考核表,填写内容结合相应系列岗位任务填写,不要交叉重复。

4.填报业绩内容仅限聘期任务范围,与考核任务无关的内容,无需填写。

(二)审核阶段

1.二级单位审核

各单位组织专人审核业绩材料。专业技术岗位相关业绩材料经所在二级单位审定后提报人事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团委等职能部门审核确认。

2.职能部门审核

专业技术岗位科研成果由科技处、人文社科处负责审核,教学情况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审核,其他业绩成果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三)公示及报送阶段

1.各二级单位公示

各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审核通过的考核人员聘期考核表,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材料报送

各单位报送公示后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考核表至相应考核工作小组。

(四)考核阶段

各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考核。期间如有新增业绩材料,各单位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送至各考核工作小组。

(五)结果公示阶段

各级各类考核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各考核工作小组将公示后的考核结果、聘期考核表,连同考核工作报告,报送至人事处。

(六)会议研究阶段

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结果报学校研究。

五、考核纪律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聘期期满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文件解读和考核指导工作,统筹协调,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教职工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好本单位2022年度聘期期满考核工作。对弄虚作假、程序不规范、材料审核不严格的部门和出现提供虚假材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申诉与复核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相应考核工作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复核,出具书面复核结果并告知申诉人本人。

如教职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由教师申诉委员会负责复核,并将最终复核意见告知申诉人所在部门和本人。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教职工参加聘期期满考核提供的所有材料,须是本次考核聘期内取得的业绩成果。

(二)任期目标任务中规定的教学科研等业绩成果署名认定见2018版《青岛理工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评审实施办法(试行)》。

(三)党政管理干部兼职专业技术岗位的,实行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岗位双岗考核。有一个岗位考核不合格,则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经学校同意,在聘期内外出工作、学习或培训者,聘期考核时其聘期目标中的科研任务应全额完成,教学任务可按其实际在校在岗时间计算。

经学校同意,转岗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处级党政管理干部,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考核,学术进修期不计入考核期内。

未尽事宜,按《青岛理工大学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青理工校发〔2018〕32号)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各考核工作小组在考核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书面向人事处反映,由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孙照  闫惠刚         联系电话:85071079


附件:

1.2022年度聘期期满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2.聘期内提前考核申请表

3.各类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

 

 

 

                                  人事处

                                    2023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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