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5〕1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的人员。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免试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面试。
二、面试工作组织
我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专业评议组(思想政治专业评议组设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个人向各学院专业评议组提出申请。机关、教辅、科研等岗位工作人员,到本人申请任教学科所在学院报名参加。
三、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左右,评分标准见《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评分标准(试行)》(附件1)。
四、面试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下设专业评议组,每组一般由3至5人组成,具体负责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面试工作。
(一)面试内容方式。面试主要检测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基本教育素质、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等。通过试讲和答辩等形式进行。
(二)面试评分标准。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量化赋分,标准参考《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试行)》(附件1),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高校在教师招聘过程中,已通过面试、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的,招聘面试成绩可作为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五、面试收费
我校属于依法接受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本次面试工作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具体安排
(一)申报人员
1.5月6日—8日,申请人员(含符合免面试条件人员)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dgspxpt.gspxonline.com/)提交面试申请。
2.申请人同时向相关学院提出面试申请,由学院组织面试。
(二)各学院
1.5月13日前,各学院将面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须包括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基本信息和分组情况、面试工作程序、专业评议组成员名单等内容),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人事处并发送电子版。
2.5月24日—25日,各学院集中组织面试。面试结果记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表》(附件2)。
3.以招聘面试成绩作为面试成绩的,学院应提供其招聘面试打分表复印件,成绩列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汇总表》(附件2)中。
4.5月26日前,各学院将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人事处。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高校教师资格面试情况进行过程监督和结果抽查。
七、工作要求
面试工作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间安排完成面试。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将遵守考试纪律情况作为师德师风考核的重要内容。面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其面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面试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山东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高校教师资格面试情况进行过程监督和结果抽查。
联系人:徐杨杨
联系电话:85071078(内线61078);
人事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