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人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四层次及以上人才中期和首聘期期满考核
(一)考核范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按校发〔2018〕4号文件引进且未参加三年中期考核和五年首聘期期满考核的第四层次及以上的人才。
(二)考核程序
1.本人对照人才协议约定,确定中期考核或聘期考核情况,并按协议要求梳理个人业绩成果。
2.人才本人下载并填写《青岛理工大学人才考核登记表》。
3.所在学院根据人才协议约定对人才进行中期考核或聘期考核初评,并形成考核意见报人事处。
4.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复核材料,并进行考核。
(三)相关要求
1.各教学院部须严格按照人才签订的协议进行考核,须经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认定。
2.泰山学者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已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中期或首聘期期满考核的,学校此次不再重复进行考核。
3.各学院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考核,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考核登记表》《考核汇总表》《公示情况说明》(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发送至qdlgrc@163.com邮箱。
二、第一批礼贤学者考核
(一)考核范围
第一批礼贤学者特聘教授聘期期满考核。
(二)考核程序
1.礼贤学者专家本人对照协议约定,确定聘期考核情况,并按协议要求梳理个人业绩成果。
2.本人下载并填写《礼贤学者支持计划专家考核登记表》。
3.所在学院根据协议约定对礼贤学者专家进行中期考核或聘期考核初评,并形成考核意见报人事处。
4.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复核材料,并进行考核。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考核,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礼贤学者支持计划专家考核登记表》《公示情况说明》(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发送至qdlgrc@163.com邮箱。
三、外聘教授年度考核
(一)考核范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满1个工作年度的外聘教授。
(二)考核程序
外聘教授结合个人履职情况,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外聘教授年度工作考核表》,并由所聘学院进行相关业绩审核认定并明确考核意见(合格或不合格),报人事处备案。考核合格者,人事处按签订合同约定发放年度人才津贴(发放学校承担部分,学院承担部分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发放)。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于2月28日前将《青岛理工大学外聘教授年度工作考核表》(“工作业绩”应含外聘教授综合业绩表述;“聘任单位意见”应含考核结论)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qdlgrc@163.com邮箱。外聘教授来校期间工作记录及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留档备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张忠祥,联系电话:85071082。
人事处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