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激发各领域优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根据山东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相关通知,现组织开展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我省《高层次人才服务规范》(DB37/T4456-2021)确定的标准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发放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申报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一般应为我省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并凭创新创业业绩取得以下资格或入选相应人才工程:
(一)入选国家部委部署实施的行业性人才工程;
(二)入选省内外省级层面实施的一般行业性人才工程;
(三)入选省内重点单位实施的一般行业性人才工程或市级重点人才工程;
(四)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并在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岗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其他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纳入的人才。
二、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要及时传达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申报范围进行推荐申报。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协助作假等行为。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应在“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117.73.253.239:8888/ww/smslogin.html)注册填写基本信息。
同时提供个人相关证明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②荣誉称号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③工作合同或协议;④工作业绩证明;⑤论文、专利证明材料(各不超过5项);⑥职称证明;⑦最高学位证明;⑧市级绿色服务通道凭证。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扫描PDF版。
(三)申报人员所提交的代表性业绩材料不得超过6项,申报材料有一次退回修改、补正机会,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按要求修改提交的,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
(四)申报人员于10月9日12:00前通过“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提交学校审核。
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将《申领人员信息一览表》(须提供excel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PDF版)和证明材料发送至人才办邮箱qdlgrc@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郭老师;联系电话:85071082。
人事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