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岗位管理,推进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根据《青岛理工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青理工校发〔2022〕31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第三轮岗位聘用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学校第三轮岗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上的人员控制总量内工作人员,其中第三轮聘期期间新晋职称、晋聘、转岗、新引进等未到聘期中期人员不参加考核。(考核人员范围可跟人事处核对)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依据学校、二级单位(牵头部门)与所聘人员签订的第三轮岗位聘用合同,综合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及任期目标完成情况。
考核时,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可以量化的任务职责,如课堂教学学时、教学科研成果等,应客观地予以确定,进行量化评价;对无法量化的任务职责,以定性的方式进行评价。
三、工作组织
本次考核工作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
各教学院部教师系列岗位中期考核工作由本院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辅导员系列岗位中期考核工作由辅导员系列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各辅助系列岗位的中期考核工作由相应辅助系列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的中期考核工作由所在二级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
四、考核方式及程序
第三轮岗位聘用中期考核工作由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自评(1月24日~2月25日)
被考核人总结本人岗位职责履行和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填报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中期考核”模块相关信息。
业绩成果数据由【教师数据中心】提供已有数据(这些数据如无误则仅需同步即可)。若提供的数据有误或不足,前往教师数据中心维护(初次登录中期考核业务进行填报时系统会自动同步一次,如后续教师数据中心再次修改则可手动点击【更新】按钮同步,操作手册见附件1。
(可通过“学校主页”—“智慧理工”—“应用中心”—“人事系统”登录,校内外均可登录)
2.信息审核(2月26~3月1日)
被考核人的业绩信息,如为在线同步信息(已经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并导入系统),工作人员可不必再审核;因遗漏补充或因业绩错误修改的业绩数据,工作人员可依据所上传的附件进行审核。
3.组织评议(3月4日~3月8日)
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员填写情况,组织对其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聘期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作出聘期目标任务完成率认定及考核结果意见。系统导出的附件2纸质版由各二级单位(牵头部门)存档备查。
4.结果报送(3月12日前)
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导出《第三轮岗位聘用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聘用考核科(综合服务中心7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inyongkaoheke@qut.edu.cn。
五、考核结果运用
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并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1.对于确定完成和预计完成的,鼓励其再接再厉,在确保完成岗位聘期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取得更多成果。
2.对于完成有一定困难的,应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其在聘期期满考核时完成岗位目标任务。
六、相关说明
1.第三轮岗位聘用聘期4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轮中期考核业绩成果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教材、课程、发明专利、项目署名第一完成单位(除特殊规定外)均应为青岛理工大学,奖励条件中青岛理工大学须作为完成单位获得,并且应与本人所申报的学科一致或相近。
3.未尽事宜,按《青岛理工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青理工校发〔2022〕31号)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联系人:闫老师、孙老师 电话:85071079
技术支持:强老师 电话:13718802604
附件:1.第三轮岗位聘用中期考核操作手册
2.第三轮岗位聘用中期考核表
3.第三轮岗位聘用中期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