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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
工作程序
工 作 内 容
时间节点
发布通知
1.人事处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聘期期满人员及提前考核合格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教学院部、牵头部门更新完善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岗位竞聘专家委员会,发生变化的报人事处备案。
9月8日
个人申报
1.续聘人员提交《续聘岗位申报表》《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查与鉴定表》等材料至所在教学院部;
2.竞聘人员提交《竞聘岗位申报表》《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查与鉴定表》等材料至所在教学院部;
3.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续聘、竞聘人员除填写规定表格外,须按照上级要求填报相应材料。
9月14日
材料审核及公示
1.结合上轮聘期考核业绩职能部门认定情况,教学院部对申报人员的师德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核,对有争议的业绩及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认定。
2.对教师三级及以上岗位、实验技术岗位人员的续聘材料分别报送至人事处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对教师三级及以上岗位、实验技术岗位竞聘人员进行推荐,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人事处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9月21日前
竞聘委员会
评审
1.竞聘专家委员会采取答辩或考核等方式,结合岗位职责任务,对续聘人员进行审定,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形成拟聘意见,上报《教学院部拟聘人选备案表》。
9月28日前
结果公示
1.各教学院部、牵头部门对拟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月12日前
学校研究
1.各教学院部、牵头部门报送拟聘结果至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人事处审核后,分别提报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10月中下旬
发文公布、签订聘用合同
学校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后,公示 5 个工作日,发文公布,办理聘用手续。
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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