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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青岛市《关于做好2021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林利 阅读: 次 发布时间:2021-07-22 来源:

各学院(部):

近期,人事处收到青岛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推选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1.享受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下简称“市政府特贴专家”)的选拔范围指具有中国国籍,且与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青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在职人员。

2.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以下简称“市特聘专家”)的选拔范围指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青单位)柔性引进(户籍和工作关系不在青岛市)的,以兼职聘用、合作开发、人才培养等形式为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力的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已获评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青岛市拔尖人才称号等在管理期内(含公示期)的人员,已获得其它相应层次人才称号的人员,以及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行政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一线技能工作的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我校可推荐的市政府特贴专家候选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名,市特聘专家候选人国内、国外专家各1名。

二、申报步骤

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推荐,如申报人超过1人,需写明推荐顺序)、学校评审、组织公示等步骤组织申报。

请各学院(部)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指导申报人选填写申报材料,整理有关证明材料,并及时提交对推荐人选的推荐次序及推荐意见(包含申报人的师德师风、工作表现、业绩成果、遵纪守法,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学术委员会审议意见、党政联席会推荐意见等)。

三、有关要求

请于8月3日18:00前,各学院(部)将本单位申报人选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览表》(顺序)及推荐意见交至市北校区科技楼1516房间,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发至:qdlgrc@163.com。

联系人:董老师、汪老师 电话:85071082       

                                                                   人事处

2021年7月22日

 
责任编辑: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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