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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林利 阅读: 次 发布时间:2020-05-20 来源: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0〕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并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的人员。

二、面试工作组织

我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专业评议组(思想政治专业评议组设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个人向各学院专业评议组提出申请。机关、教辅、科研等岗位工作人员,到本人申请任教学科所在学院报名参加。

三、面试内容与方式

面试工作由各学院专业评议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面试或网上面试等形式组织面试;面试标准参考《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评分表》(见附件1);高校在教师招聘过程中,已通过面试、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的,招聘面试成绩可作为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四、面试收费

我校属于依法接受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对申请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具体安排

(一)申报人员

1.5月25日前,申请人员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8rr.co/jCMt)提交面试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8:00。具体操作见《2020年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操作手册》(附件3)。

2.申请人同时向相关学院提出面试申请,由学院组织面试。

(二)各学院

1.5月27日前,各学院将面试工作方案(方案中须含各专业评议组成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各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法等),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人事处并发送电子版。

2.6月8日前,各学院应完成面试工作。面试结果记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评分表》(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表》(附件2)。

3.以招聘面试成绩作为面试成绩的,学院应提供其招聘面试打分表复印件,成绩列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表》(附件2)中。

4.6月9日前,各单位将附件1、2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人事处。

六、工作要求

高校教师资格面试是对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对严格教师职业准入,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选拔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高校教师资格面试组织工作,加强申请人员诚信教育,认真做好报考人员信息审核,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85071078

电子邮箱:rshch@qut.edu.cn


人事处

2020.5.20


 
责任编辑: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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