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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关于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林利 阅读: 次 发布时间:2018-03-29 来源:

青岛理工大学

关于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职能部门、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的总体部署,以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其中重要内容,在全校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严肃纪律、改进教风,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推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入新常态、再上新水平。现将有关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聚焦新旧动能转换战略部署,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培养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形成人人争做“四有”好老师的氛围,为助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学校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障。

二、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守师德“红七条”,争做“四有”好教师

三、目标任务

(一)坚定理想信念,争做“四有”好教师

广大教师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的深刻内涵,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自觉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二)倡树师德师风,严守“红七条”禁令

广大教师要自觉肩负起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和人格底线,认真学习、严格遵守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不踏红线、不跨雷区,坚决筑牢师德防线。全校所有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文件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引导全校学生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树立维权意识,弘扬正气,并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监督。

(三)提升业务技能,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广大教师要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认识和理解,深刻把握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对科学知识和卓越人才的要求,紧紧抓住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对人才的需求,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阔新视野、使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跟得上时代节拍,加强实践,团结协作,勇于担当,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作出新贡献。

四、工作措施

1.宣传教育学习。结合学校“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学习安排,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印发的师德规范及制度,使广大教师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习近平总书记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讲话》《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关于印发<中共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青理工党宣〔2016〕2号)《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做好<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学习宣传和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调研工作方案》等规定入脑入心,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模范遵守,自觉践行。深入学习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目标任务,对接新旧动能转换的人才需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改革,抓实工作。

2.排查自纠。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红七条”禁令,并逐条对标,自查自纠,深刻剖析。通过向学生随机发放调查问卷、开展电话调查等方式排查师德典型问题。教师工作部设立并对外公布专门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

3.严格考核。切实将教师职业道德放在教师评价考核的首要位置,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招聘、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的首要内容,对查实有在教学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的、在科研工作中抄袭剽窃或违规收受学生礼品礼金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分党委、党总支、教学院部领导班子应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4.责任追究。对违反相关规定,查实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师生反映强烈,有禁不止、顶风而上的教师,依据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领导。各部门各院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牢固树立师德为先意识,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领导责任,分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好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作为经常性工作来组织,作为工作目标来检查,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收到良好成效。

2.合理安排方案。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合理统筹时间,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将学习、自查等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调研督查。坚持从严从实,通过座谈交流、随机访谈重点调研、跟踪督查等方式,跟进了解各部门各院部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落实推动改进措施。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4.认真总结整改。各部门各院部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学习,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以党建质量年、对标管理年、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健全师德师风学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师德典型,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立德树人良好氛围。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思路等每年都要认真进行全面总结梳理

六、时间安排

1各分党委、党总支应积极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红七条”等文件规定,并于4月14日前将学习情况经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后,报送教师工作部

2、请各分党委、党总支认真研究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及全年时间安排,并于4月份对标红七条”禁令,集中排查师德典型问题。4月30日前,将排查情况及工作方案经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后,报送教师工作部

3、各分党委、党总支请于12月31日前,将《师德师风教育建设工作总结》,经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后报送教师工作部

教师工作部师德师风督查电话:85071078

E-mail:rshch@qut.edu.cn

 

附件:学习材料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2、《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

3、《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习近平总书记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讲话》

4、《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

5、《关于印发<中共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青理工党宣〔2016〕2号)

6、《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做好<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学习宣传和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调研工作方案》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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