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青理工校发〔2008〕4号)文件规定,现拟对部分引进人才进行聘期考核,具体如下:
一、人员范围
1.引进时达到青理工校发〔2008〕4号文件F类及以上条件,自正式报到之日起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工作满三年的引进人才。
2.引进时未达到青理工校发〔2008〕4号文件F类及以上条件,且自正式报到之日起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工作满三年的引进人才,经本人申请后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相应的待遇。
二、工作依据
《青岛理工大学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青理工校发〔2008〕4号)和关于《青岛理工大学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执行情况的说明。
三、工作程序
考核对象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引进人才考核表》(简称《考核表》),并提供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由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对考核对象的科研成果进行初步审核与评价后,提交人事处。
四、提交材料
1.请于2021年1月22日前提报相关材料至科技楼1516房间,其中《考核表》电子版发到:qdlgrc@163.com。纸质版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证明材料: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收录证明、期刊影响因子证明、主持的项目、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提交材料时审核后退回。
五、有关说明
1.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写表格,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2.自正式报到之日起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如工作时间未满三年参加本次考核人员,请填写《关于自愿申请考核的声明》,和需提交的考核材料一并提交人事处。
联系人:董老师、闫老师 联系电话:85071082。
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2.关于《青岛理工大学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执行情况的说明
3.青岛理工大学引进人才考核表
4.关于自愿申请考核的声明
人事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