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接省人社厅通知,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推荐人选须为我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不含中央驻鲁单位)中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及其他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在推荐范围。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重复申报。2019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获得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后,没有新的重大业绩、贡献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专业技术人选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数量及步骤
按省人社厅通知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我校可推荐候选人1名。
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推荐)、学校评审、公示公告、向上提报等步骤组织申报。请各学院(部)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指导申报人选填写申报材料,整理有关证明材料,并及时提交对推荐人选的推荐次序及推荐意见(包含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工作业绩,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学术委员会审议意见、党政联席会推荐意见等)。
四、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3月23日18点前将下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dlgrc@163.com邮箱,逾期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一)数据库文件。每位候选人信息录入“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信息采集工具”(见附件1)生成的.RPU格式数据库文件。技术咨询电话:010-83065045、83065046、83065047。
(二)每位候选人填写的《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专业技术人才)》(见附件2)、《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专业技术人才)》(见附件3)。
(三)每位候选人的相关辅助证明材料1份(目录见附件4,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最具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SSCI收录证明;其他能够佐证突出贡献、绝招绝技、先进操作技术方法的证明等。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个人撰写位次,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辅助证明材料请装订成册(电子稿)。
(四)学院相关推荐意见电子版。
各学院(部)组织指导申报人选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认真把关,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真实一致。涉密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候选人,将取消入选资格。
联系人:闫老师(85071082、13153292712)
附件:1.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信息采集工具
2.《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专业技术人才)》
3.《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专业技术人才)》
4.附件材料目录
5.省人社厅通知(原文)
人事处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