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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人: 阅读: 次 发布时间:2007-11-01 来源: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

鲁人办发〔2007103

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组织
  (一)招聘方案的制定
  招聘单位根据年度增人计划,按照岗位需求,编制本单位的年度招聘方案,并认真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见附件1),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管理权限于515日前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招聘方案要根据不同等级(初、中、高)的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对工作人员的需求,分类编制,主要对如何组织招聘、信息发布、招聘时间、考试办法以及考核体检等内容统一作出计划安排。
  (二)招聘的组织方式
  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要按照不同等级的岗位和专业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人员,采取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网上报名和笔试的组织由省人事厅负责;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在省人事厅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的程序自行组织实施,招聘信息必须在规定的网站、按规定的时间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对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因涉密、专业特殊等不宜公开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人事厅批准,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采取直接考核或简化程序的方式组织招聘。
  省属高等院校招聘方案经审核备案后自行组织实施。
  (三)招聘的时间安排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公开招聘,时间安排和招聘程序应按审核备案的招聘方案,根据招聘单位工作需要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年内完成。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公开招聘,5月开始,8月完成。
  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招聘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196751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按增人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确定招聘岗位,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经省人事厅审核汇总后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并对是否允许相近专业人员报考作出规定;同一主管部门下属不同招聘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予以适当归并,集中招聘。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岗位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7 52861
  查询时间:2007 52963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招聘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07529-63 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7611 -16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考务费的收取按有关规定执行。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由省人事厅命制,主要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624,上午8301100
  2、面试
  面试在省人事厅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0日内完成。面试人选要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招聘信息公布的人选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确定。
  (五)考核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如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实际需要,考核体检工作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应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15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三、监督检查
  招聘单位要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四、组织领导
  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比较关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坚持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审查把关,确保新进人员质量。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事厅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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