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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建设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林利 阅读: 次 发布时间:2021-01-26 来源:

各教学院(部):

为加强全省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通知》(鲁教人字〔2019〕6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建设团队推荐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限额

(一)山东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均可组织推荐建设团队。我校推荐团队数量不超过6 个。

(二)支持高校聚焦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引进培养人才,申报建设团队可不占限额推荐,参考专业从申报系统中选择。

(三)支持高校依托“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立项建设学科加强高层次青年人才引育,申报建设团队可不占限额推荐,直接列入立项范围。团队建设经费从高水平学科建设经费、部属高校省部共建经费中统筹解决。

(四)对2019年立项建设团队中期评估论证存在较差或不合格等次建设团队的高校核减申报推荐限额。

二、推荐条件和要求

(一)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现有基础,着眼于重点学科专业长远发展,统筹布局,确定急需建设、优先支持的团队进行推荐。

(二)申报团队要坚持引育并举,注重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要坚持科研、实践和教学融合发展,提高创新创造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应为学校全职人员或拟全职引进人员。应具有高尚师德和良好学术道德,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6人,其中新引进人员不少于3人。新引进人选应为2021年1月1日之后备案引进的人选,在立项建设团队发文公布12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申报人选其他条件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的规定执行。

(四)管理期内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不能作为申报团队的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已入选2019年“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立项建设团队的成员不能重复申报。

(五)应对推荐申报团队的学科基础、人选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对拟引进人选,通过考察评估等方式重点核实人选的资格资质、能力水平以及人选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的情况,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请各学院严把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科研育人等情况,并将教育教学情况作为优先推荐依据,杜绝带病申报、带问题评审。

(二)请各学院根据各自学科发展定位、现有基础,着眼于重点学科专业长远发展,统筹布局,确定拟申报团队。团队一般以“学科(专业、方向)+类型”命名。如,有机材料研究创新团队、汽车导航技术创新团队等。

(三)请各学院于2月1日前,组织开展拟申报团队的审核推荐工作(对团队的学科基础、人选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对拟引进人选,通过考察评估等方式重点核实人选的资格资质、能力水平以及人选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的情况,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将学院团队负责人名单提报人事处(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把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人事处负责为团队分配账号。团队用分配的账号登录后,在平台“青创人才计划申报系统”,填写团队发展计划书。

(四)学校对拟申报团队材料进行初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遴选推荐团队,提出支持的优先顺序建议。

(五)学校对拟推荐团队申报材料和排序情况以适当形式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完毕后,学校将按照上级要求上传系统,完成申报流程。

联系人:闫老师、徐老师   电话:85071082、85071322

附件:青创团队引育计划相关材料

 

人事处        

2021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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