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留金项〔2019〕2号)要求,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项目)计划选派规模为2070人,分配至我校指标为16人,主要用于选派依托高校或个人合作渠道自行联系派出的优秀青年教师、科研骨干,全年分两批申报。我校上半年第一批申报成功9人,第二批拟于9月10日前申报,拟申报7人。现将我校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项目第二批候选人选拔和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计划
1、选拔名额:7人。
2、选拔类别: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学期限: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4、资助标准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且在校工作满2年。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具体要求见附件1相关规定)
7、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2)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8、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6)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有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意向的教师,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个人信息”部分(见附件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见附件5)、《青岛理工大学国际国内培训研修申请表》(见附件6)并报所在单位,同时须提交邀请函、外语水平证明和主持科研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
请各单位审核申请人材料,并组织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原则上由所在单位3位以上教授组成,评审重点为“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及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国外留学院校或科研机构水平、国外合作者的资质和水平等”,并对申请人的出国研修计划提出目标要求。
经过专家组评审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部分由单位负责人根据班子意见填写;“专家评审意见”部分是由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后形成专家组意见并予填写,专家组组长及成员均需签字。
申请第二批派出的人员请于8月30日前,将上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1人以上需排序)、《青岛理工大学国际国内培训研修申请表》一式一份报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材料后,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rshch@qut.edu.cn。
3、学校评议
学校将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对各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遴选,确定选派人员名单并通知院系和本人。
4、准备申请材料
请第二批选派人员于9月10-20日注册/登录网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的各项信息,并根据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1)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具体要求以学校国际交流处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者必须提供国外邀请函和外语合格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者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请务必慎重考虑并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申报国别”、“留学单位”一经确定则不能更改,因此请务必慎重填写。
3、其他相关事宜,可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看http://www.csc.edu.cn/chuguo。
五、联系方式
电话:85071078
邮箱:rshch@qut.edu.cn
附件:
1、申请材料及说明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4、《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5、《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
6、《青岛理工大学国际国内培训研修申请表》
人事处
2019年8月25日